现代农业的绿色高质量发展,土壤健康很关键。日前,省农业农村厅、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、省自然资源厅、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《土壤健康行动实施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,浙江也是全国首个从省级层面研究土壤健康并部署具体行动的省份。
在去年提出“科技强农”“机械强农”的发展思路后,浙江为什么将目光投向土壤健康?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关切哪些问题、如何展开行动?带着这些问题,记者采访了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。
向耕地质量要生产力
关注粮食安全、农产品生态绿色,都绕不开耕地。以提升现有耕地质量为抓手,浙江提出到2025年要率先实施“土壤健康体检、障碍土壤治理、土壤生态修复、健康土壤培育”四大行动,创新健康土壤培育和保护利用新格局。
在全国范围内,浙江为何会走出这步先手棋?在浙江省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总站站长虞轶俊看来,整条农产品产业链条中,种子和土壤处于最前端,对照浙江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,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,也是全省实施“双强”行动的共性问题,“换句话说,没有健康的耕地土壤,产业的高质量就无从谈起。”
对“七山一水二分田”的浙江来说,抓耕地数量增加产能的空间十分有限,提升现有耕地质量和土壤健康水平,也是提升耕地综合产能的关键。近年来,浙江持续实施沃土工程、污染治理、化肥定额制改革等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工程,耕地质量稳中有升。到2020年底,全省耕地平均质量等级达到3.70等,高于全国1个等级。
此次《意见》提出新目标:到2025年,浙江省耕地质量等级平均达到3.6等以上,高等级耕地占比达到55%以上。
“目前全省高等级(1-3等)耕地占比为50.7%,我们将以四大行动为关键抓手,推动健康土壤提质扩面。”虞轶俊说,土壤健康是个“慢变量”。结合今年部署开展的第三次国家土壤普查,浙江将全面摸清全省土壤类型和分布规律,综合考量土壤的质量、性状、利用状况等因素,探索建立土壤健康分类管理制度,力争3年内对全省土壤质量状况进行全面体检。
内外兼修抓绿色发展
开展土壤健康行动,浙江有基础。早在2003年,浙江就提出发展高效生态农业;围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,浙江在2018年首创农药化肥实名制购买、定额制施用的“肥药两制”改革。
去年10月,省农业农村厅出台《关于试行农田投入有机肥最低用量指导制度的意见》,明确将根据作物类别、耕地地力状况、不同产量目标等,建立有机肥最低用量指导标准。
“这些举措,都是为了持续改善土壤生态。”省农业农村厅耕肥站肥水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浙江正全面推进“配方肥替代平衡肥”行动,推动优化供肥结构与科学用肥相结合。近两年,全省耕肥部门通过“浙样施”智慧施肥平台为农户提供精准化服务,希望为每一片土地、每一种作物开出专业化的施肥“营养套餐”。目前,该平台已在全省八成以上涉农县市区上线,今年有望实现全覆盖。
一手抓生态修复,另一手抓土壤内部结构,实施土壤酸化治理工程、让土壤“休养生息”也成为《意见》的重要关切点。
虞轶俊告诉记者,提升土壤抗酸化能力,不光有助于提升农作物产量、改善品质,也能对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起到关键辅助作用。
记者了解到,在先期部署杭州临安、温州乐清、湖州长兴、金华浦江等4个国家级土壤酸化治理试点(区)县的基础上,今年浙江将新增5个省级试点,针对高标准农田、粮食生产功能区、农业综合园区等不同类型集成探索酸化土壤治理技术。
点面结合推进用地养地
相较前期浙江已在部署推进的各项工作,点面结合是《意见》最大的亮点。比如,基于各地的先行探索,《意见》首次提出区域推进土壤生态修复,同时明确,将聚焦主导产业,率先在26个山区县及生态功能区域优势明显区域,开展健康土壤基地培育试点。
“四大行动,虽然从表述上来看是递进的关系,但很多工作都可以同步推进。”虞轶俊介绍,《意见》的最终目标是推动全省粮食生产高质量、特色农产品走上精品化高端化发展之路,其关键在于找到哪块地适合种什么、怎么种更科学。
记者了解到,目前我省已确立一批健康土壤培育试点县。同时,相关厅局、部门以及行业领域专家积极协同,围绕健康土壤“指标、培育、评价和保障”新体系以及“诊断、治理、培育和评价”新机制的建立,展开实地调研和系统谋划。
“浙江将持续探索‘一地一策’健康土壤管理新模式,提高健康土壤供肥、固碳、减排能力,促进农作物质量品质提升,为探索农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夯实‘最初一公里’的生态基底。”虞轶俊说。
资料来源:《浙江日报》记者 祝梅 通讯员 唐豪
参考阅读:
近日,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出台《关于试行农田投入有机肥最低用量指导制度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进一步加大有机肥推广力度,提高耕地质量水平,提升农产品品质,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。
《意见》提出,到2025年,全面建立并实施农田投入有机肥最低用量指导制度,实现“三个持续”:施肥结构持续合理。有机肥年使用量稳定在100万吨以上,化肥用量控制在定额标准以内,涉农县使用“浙样施”全覆盖。绿色农业持续融合。发展绿肥种植300万亩以上,其中果茶园套种100万亩以上、冬绿肥200万亩以上;推进绿色种养结合,畜禽粪污、生物秸秆等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%以上。耕地质量持续改善。全省耕地有机质平均达到25克/千克,高等级耕地占比达到50%以上,单位耕地化肥(折纯)施用强度控制在24千克/亩以下。
为切实提升耕地质量、保障耕地综合产能、改善农田土壤生态环境、减少化肥用量,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、高质量发展,《意见》提出了八个方面重点举措:
建立有机肥最低用量指导标准。根据作物类别、耕地地力状况、不同产量目标等,遵循有机质低含量区(有机质含量低于15克/千克)重点施、有机质中等含量区(介于15克/千克-30克/千克)持续施、有机质丰富区(高于30克/千克)合理施的原则,分区分作物建立农田投入有机肥最低用量指导标准。各地应结合实际,研究制定有机肥投入最低用量指导标准,原则上不低于省级发布有机肥投入最低用量指导标准。
深化测土配方精准施肥。继续开展规模主体测土配方服务。优先支持施用畜禽粪肥、商品有机肥、配方肥和新型高效肥,研发推广有机肥施用机械、“有机肥+”、水肥一体化等新技术及主要粮油作物高效绿色定额制施肥技术。
大力发展绿肥种植。大力推广水稻-油菜、水稻-绿肥等稳粮肥田种植制度,加快构建不同农业生态区和种植制度的绿肥生产格局。积极推广果茶园套种绿肥、豆科类作物或自然留草,及时割草返田培肥;支持绿肥景观化种植,建成100个集培肥养地、观光休闲多功能于一体的绿肥景观种植区(带、园)。
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。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PPP模式支持力度,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性,培育壮大第三方治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,形成畜禽粪污收集、存储、运输、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。
开展易腐垃圾肥料化安全利用。研究制订易腐垃圾肥料化安全利用标准体系,规范易腐垃圾肥料化处理行为,开展易腐垃圾肥料产品安全利用试验示范,稳步推进易腐垃圾有机肥安全利用技术。
促进有机肥企业提质改造。支持有机肥生产企业淘汰落后设施设备,优化改造生产工艺,提高有机肥质量。鼓励开发和施用生物有机肥等有机肥新产品、新剂型;充分挖掘有机肥源,支持鼓励利用农作物秸秆、菌菇渣、分类后的生活易腐垃圾等作为有机肥原料。
强化有机肥利用科技支撑。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研究,建立有机肥综合利用标准体系,研究制订利用技术规范。强化有机肥施用配套机械引进研发,降低生产和施用成本,提高有机肥使用成效。
构建有机肥推广应用机制。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、绿肥景观化种植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区(园、带)创建。探索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,培育有机肥统一施用、绿肥统一种植管理的专业化、社会化服务组织。
资料来源:浙江省农业农村厅